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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牛宝体育创业十篇

时间:2023-09-13 10:45:55    点击量:

  创业活动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也是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原动力。新农村建设的创业活动指能人和组织开创实业、创办事业、发展家业和涉农企业家提升产业的再创业等活动。创业能力是创业者对创业愿望和创业目标实现的能力。在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要始终调动创业的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创业热情,形成活跃的创业局面,以创业带就业,以创业促发展,走新农村建设的创业之路。

  我国每年新增劳动力约1000万人,大部分在农村,就业压力是我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问题之一。国外的经验和我国创业发展的经历都说明创业是带动就业的最成功的形式。建设创业型新农村,支持农民就地创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可以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一个人创业就能带动一批人就业,很多人创业就会形成就业的倍增效应。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村镇已创办中小企业2171万余家,2006年吸收农民就业362万人,由此可见,创业活动是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现代化的管理,应用现代装备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建立起现代高效种植业、现代生态养殖业、规模化的新型加工业和服务业,才能形成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根据中国科协《中国新农村建设创业能力研究》课题于200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有创业愿望的农民首选产业中,种植业占44.5%,养殖业占18.2%,加工业和运输业占20.1%,商业及其他服务业占17.2%。无论选择哪个产业,只要通过个人努力,政府提供某些政策支持,让一代又一代新型创业农民成长起来,必将促进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演进和发展。

  建设创业型新农村主要依靠创业型新农民的带领,通过培育和提升农民的创业能力,才能使大批农民创业者踊现出来。并且创业能力的培育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进行分类指导。目前,农民劳动力大致分为务工型农民、合作型农民、传统型农民和业主型农民四类。

  务工型农民,包括在外地务工和当地务工。他们接触新事物多,思想较开放,创业愿望较强烈,经过务工实践有一定的技能和资金积累,引导一部分人独立创业的条件较好,但他们中的大多数文化知识偏低,经营和管理能力不高,对他们的培养,一是继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二是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三是进行经营管理的培训。培养方向是使他们成为现代产业工人、企业部门管理人员和回乡创业的小业主。

  合作型农民,是指参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和接受公司订单进行商品生产的农民。他们有一定的市场观念和创业动机,但受资金、技术和市场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约,创业追求很难实现。对他们的创业培训,主要是加强技术培训、心理素质培训、科技文化培训和经营管理的培训,在一定的外部条件支持下,一部分人也可能成为创业者。培育的目标是现代农业规模化的种养大户、科技带头人、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和管理人员、农村创业业主。

  传统型农民,从事粮、棉、油、糖、菜、果等常规生产的个体劳动者,生产规模小,产出效益低,产品的商品率低。传统思想和守业思想是这部分农民的思想特征,缺资金、缺技术、没有市场经营能力等限制因素,使他们很少有创业的愿望。但他们也仰慕创业,想通过创业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对他们的培育,主要是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应用操作能力,增强市场观念、心理素质和创业愿望,引导他们逐步向务工型、合作型以至业主型农民转变。

  业主型农民,主要指农村商业、运输业、服务业、加工业和种植业大户的农民,也包括在本地和异地从事矿业、建筑业和工业生产的企业经营者。有一定的商业经营能力、市场运作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是农村创业的带头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的创业志向是把产业做大做强,得到新的发展,进行更高层次的再创业。因此有提高自己接受培训的强烈要求,对他们的培训,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企业管理、政策法规、专业技术和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培训目标是新型农民企业家,带动新农村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培育和提升农民创业能力,总的方向是逐步减少传统型农民,引导他们向其他三类农民转变;使合作型和务工型农民向业主型农民发展,形成宏大的农民创业队伍,涌现更多的农民企业家。可以预期,传统农民完全转变为合作型、务工型和业主型农民之日,就是现代农业和大部分新农村初步建成之时。

  我们调查的结果显示,有强烈创业愿望和一般创业愿望的农民分别占32%和62%,没有创业想法的只占6%。虽然大多数农民都有创业的愿望和想法,但进行创业活动的只占14.8%。创业实现率不高,有农民主观原因和自身条件限制,也有外部因素的影响,改善和优化农村创业的政策环境十分必要。

  首先,改善农民创业培训条件。各级政府要制定农民创业培训计划,在现有各种农民培训工程中增加创业培训内容;健全农村科普教育体系,定期在农村举办创业知识培训班;要充分利用政府、学校和企业的教学培训资源,针对不同类型农民的创业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

  其次,政府要强化农村创业的行政服务职能。为农民创业提供有效的行政服务。工商、税务等政府有关部门,要端正对农民创办经济实体的认识,提高办事效能,简化手续,减少不合理的收费,为农民创业制定扶持和鼓励,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为农民创业构建畅通的信息服务。政府要设立农村信息服务机构,构建覆盖村镇的信息网,使农民及时获得市场信息、科技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和各地农产品生产动态等信息,为农民的创业选择、产品销售、经营方向调整等提供信息支持。

  发挥基层组织和能人对创业的带动作用。村级领导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领导班子强,创业能力强,村域经济发展就快。因此,建设新农村一定要加强基层组织思想建设和创业教育,提高其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要加强管理,吸收农户广泛参与,形成规模优势,推动合作型农民的创业发展。对农村中有创业意识的能人,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创业活动,形成能人带动效应。

  再次,为新农村建设的创业活动建立有效运转的投融资平台。建设现代农业,进行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取得规模效益;以及发展规模化生态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当前的资金来源,一是政府少量的引导性资金支持;二是集体和个人有限的资金投入;三是金融信贷支持。在政府和个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建立有效运转的投融资平台,对创业的启动和发展尤为重要。

  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农村信贷严重滞后新农村建设创业活动步伐,制约着农村创业能力的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政策性银行要出台支持农村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要加速推进乡镇银行的建设;金融部门要加大力度,对缺少资金的初创者提供支持;调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创业的积极性,以农村创业基金等形式,建立投融资平台,为农村创业扩大投资渠道。

  最后,提高社会公用事业对农村创业活动的支撑能力。社会公用事业包括技术性社会公用事业和社会性社会公用事业。其中技术性社会公用事业主要指为人民提供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能源动力、给水排水、电信等设施,具有初始投资大、回报期长的特点,不能完全商业化,政府投资的支持和干预是必不可少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和建设机制,是技术性社会公用事业不断完善和提升的根本保证。社会性的社会公用事业包括公共卫生医疗设施、教育培训、社区住宅、文化体育等设施等,主要是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可以实行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多元化投入。

  水电安装是农村很需要的技术工种,而农村很多人是不懂的,因此,可以参加城市水电相关方面的学习,以实用性为主,同时,将城市的水电布局新思路巧妙地用于农村水电设计和安装上,这样可以解决农村传统水电设计的老套路,以新思路新方法吸引给用户带来新体验,更能获得订单,收入自然也不差。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人口比重较大,而农村的老年人相对较多,因为年轻人都在城里打工了,因此,农村剩下的老年人较多,而老年人的听力往往都有一些问题,因此,可以考虑在农村开一家助听产品商店,解决老年人听力不好的问题,同时,对于老年人的助听器使用中的问题,帮他们进行调配和维修,解决老年人的问题,更能获得较大的收益。

  小吃是永远都有市场的项目,不过小吃市场竞争也大,因此,想要做小吃,必须要做一点有创意的产品,味道独特,营养还不错,必然有消费者光顾。实际上小吃就是美食的总结和提升,只要你肯学习,善于观察,就可以做出自己的特色,做出与众不同的品种。也可以考虑将外地有特色也符合当地口味的小吃引进来,通过本地化改良加工,市场也很不错。

  可能大家想到的都是玩具的销售,但是,对于农村人来说,智能玩具的销售价格还是比较高的,而出售的话可能很多家庭还是不愿意买,但是,小孩非常喜欢。

  这时,可以考虑出租和出售的方式进行,出租的话实际上利润空间更大,而且出租带来的出售的可能性更高。因为只能玩具优势是普通玩具无法比拟的,很多孩子只要玩上了就舍不得放手,因此,家长在给孩子租只能玩具时,可能考虑的是价格因素,但是孩子考虑的是好玩,当喜欢的时候,钱的因素和他们没有关系。同时,农村家里带孩子的可能爷爷奶奶更多些,隔代亲是大家都有的共识,因此,出租转出售的可能性还是很高。同时,出租的利润实际上比出售还高,因为可以重复利用,而且出租的价格还不低。

  农村都有养鸡养鸭的习惯,但是,很多家庭的鸡苗鸭苗都是从外边购买,自己没有孵化器,进行不了鸡蛋、鸭蛋等蛋类产品的孵化,因此,可以在农村开一家家禽孵化器产品专卖店,这样可以解决农村养鸡养鸭等的问题,购买量是很大的,而且利润也不错。

  农村最不方便的地方就是维修,很多产品坏后没有专业工具,维修非常麻烦,有的地方甚至小毛病,但是没有地方维修,所以整个机器就报废了。

  因此,可以考虑开一家可以移动的电焊和维修店,解决农村维修的麻烦事情,因为移动到可以到各个村庄进行修理,所以更方便了大家,当然利润也会更高。

  农村价格最贵的东西莫过于反季节蔬菜了,因为本地产不了,因此需要从外面运过来,本身反季节蔬菜的价格就高,同时,运送到乡镇也要运费,而且小贩也要赚钱,因此,价格可能翻了几翻。

  对于农村人来说,土地是最多的,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中挖地窖,将一些耐存储的瓜果、红薯、板栗、柑橘、竹笋等进行储藏,待季节结束后上市销售,利润空间就不要多说了。

  可以进行一些市场需求量大,但是没有多少人知道的特种养殖,比如,市场上需求很大但是养殖量较小的鹧鸪,比如刺猬,比如野鸡等,市场前景较好,销售也没有问题,而且饲养成本较低,利润空间大。

  农村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交通问题牛宝体育,由于到村庄是没有交通车的,因此,很多人回家后出行非常不方便,无论是回家,还是从家里到街上,甚至到其它地方,没有汽车真是寸步难行,因此,可以针对农村出行难的问题,做农村短途汽车运输生意,解决农村人出行难运输难的问题,当然,赚钱也是必然的。

  传统家电就不要开了,利润已经没有多少了,但是开一家以代替人工劳动的家务电器店,市场前景非常好。

  对于农村人来说,比如扫地机器人、豆浆机、铡草机、耕地机、播种机、榨油机等等,让大家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市场受欢迎程度是比较高的。

  对于农村来说,很多手机因为坏掉了又没有丢掉,因此,可以收购农村的坏手机进行拆装维修组合,将那些不用的换手机维修翻新后,卖给当地人,因为这样的手机看起来就是新机器,但是,价格很便宜,因此,适合农村销售。

  可能对年龄大一点的人来说,轰趴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不过对于90后00后来说就很熟悉了,甚至很多80后70后都知道。简单点说,轰趴馆就是娱乐聚会的场所。

  对于喜欢独立有个性的90后及00后,轰趴馆是他们非常喜欢的聚会场所,而且一般是以出租的方式,出租的时间还比较长,租金也比较高,因此,符合了年轻人的聚会潮流,也有很高的收益。

  健全青年创业体系,为整合青年创业资源。解决青年创业融资难。共青团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基地,通过提供就业导航、信息服务、技能培训、资金支持等,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发展。那么,这种集信息平台、项目平台、培训平台、资金平台为一体的成长平台,否能有效解决青年创业难题,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

  广大青年是创业就业的主体力量,创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推动青年创业就业是青年最具体、最紧迫的现实问题,也是共青团组织团结凝聚青年、引导青年有效的载体和途径。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的建立,不仅为青年创业提供融资、培训、项目等,更重要的还是为青年创业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发展环境。

  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在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目前。得到全面发展,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引导自主就业。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的建设,1搭建创建平台。最为核心的理念一是教育青年人自食其力,针对不同群体定制不同的培训内容,引导青年树立自主择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二是有利于创业人才和项目库的建设,为创业工作搭建一个丰富的资源平台,基地能把具有创意的项目和掌握一定创业技能的人纳入到这两个资源库中,争取造就一批符合地方产业模式的新项目。

  解决融资难题。创业能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2争取财政支持。这是解决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现阶段国务院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的建立,能为创业青年提供有效支持,这其中包括政府拨款、税收减免、siyb创业培训。特别是青年融资难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关注,建立基地有利于金融机构全面系统的解辖内青年创业情况和资信等级,针对性地做好创业贷款的发放工作。

  获得资源共享。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以乡镇为单位筹建,3实现优势互补。实现辖内不同行业集中管理,使青年创业者共同拥有一个创业致富平台。该种模式的运用,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一方面有利于创业青年分享经验、汲取教训,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创业青年及时获得市场信息,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从而实现辖内青年自主创业、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引领地方百姓共同致富。

  其发展过程中,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作为解决农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成果。既存在着诸多优势和机遇,也必须遭遇各种条件的制约。

  经营存在风险。尽管有不少部门表示,1管理成本较高。会响应团组织号召,积极支持农村青年创业,筹建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但是企业在重视社会效应同时,也时刻关注着成本支出。由于农村地域广阔,有创业需求的青年较为分散,要将他实现集中管理,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期间涉及水费、电费、场地租赁、办公经费等各项费用支出,这些费用由谁来承担,以及今后维系基地正常运转的资金由谁提供,这都是事先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授信额度偏低。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2融资渠道单一。发放贷款往往要求提供住房等抵押物,农村青年虽有创业热情,但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财富积累,加上部分青年家庭实力有限,又难以提供有效担保。虽然在信贷支农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因地制宜推出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这一专项金融产品,但是授信额度相对偏低,5万元信贷资金虽能解决简单种养业需求,倘若遇到科技创新型项目,则也只能杯水车薪。

  影响基地建设。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3存在惧贷心理。信贷资金投放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但是一些基层信贷人员指出,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过程中,大学生创业贷款项目的风险程度是最高的一缺有效抵押物,二缺实践能力,一旦产生风险,吃亏的肯定是银行。另外,大多数信贷人员又实行的模拟利润考核,对小额农业贷款实行包收、包放、包管理,绩效薪酬直接与资产质量挂钩,这也使得他存在惧贷心理,从而影响基地建设。

  制约规模扩张。农村就业问题是国务院重点关注的民生问题,4政策支持不足。如何发挥基地作用,凝聚团员青年力量,引领新时代农民致富、奔小康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这不仅仅是团组织和金融部门的工作任务,成长更离不开政府及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目前,基地部分产业项目虽获不少优惠政策,但是多数以部门为单位针对项目设定,缺少对整个创业基地的专项扶持政策。这些原因直接导致优秀青年创业项目难以落户,基地抗风险能力不足。

  缺少科技支撑。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作为一种新型的创业模式,5人才难以引进。不仅需要在摸索中发展完善,更需要有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参与。但是多数基地地处农村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且创业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风险。如何能够引入优秀产业项目,留住那些具有专业技能和执业经验的人才,也是关系基地建设成败的一项因素。

  对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具有积极作用。但不可忽视的发展初期也同样面临着各种不利因素的制约,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成败事关农村青年就业、创业。那么如何实现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呢?

  落实筹建资金。创业就业是民生问题,1统一思想认识。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引导青年自主就业,实现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此,政府各级部门应从构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出发,来正确对待基地建设。关于基地资金的筹集,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种途径:一是企业冠名。邀请县域优质企业出资冠名,由其承担基地首期资金投入,配合乡镇团组织做好基地筹建,或能引进项目、解决销售。二是政府出资。由地方政府部门或所在行政村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对部分资金予以留成,用于维系基地正常运作。三是青年缴纳。基地对青年创业者的作用显而易见,作为基地创业主体的青年理应分摊一部分基地费用,确保其有序运作。

  解决融资难题。创业难,2创新担保模式。难点更在融资。农村青年创业者由于缺少财富积累,初期阶段大多缺少资金,又无有效抵押物,借贷肯定碰壁。因此,如何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是基地创建成败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予以解决:

  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或成功人士出资冠名赞助、县农业担保中心划出专项资金、农村创业青年共同筹集。担保基金可按1∶5比例承担风险责任,1设立农村青年创业担保基金。基金资金来源主要由四部分组成。由县农业担保中心负责具体事项运作,但考虑农村青年经济承受能力,建议担保中心免费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担保。

  采用集中授信、随用随贷原则,2建立农村青年创业联保贷款。青年创业联保贷款可由5名以内员工组成。由乡镇团组织根据基地青年资信等级情况推荐,并完成初评估。由于创业项目在基地内实行集中管理,辖内创业者的生产经营情况相互了解,采用互保模式,大大增强了风险可控性。同时,不同行业联合重组,允许种植户、贩销户和养殖户相互担保,也降低了因季节性因素而导致的经营风险,增强了风险抵御能力。

  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基地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认为,3推进丰收卡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信用社必须创新流程、简化手续,特别是对10万元以下的支农项目,可以通过发行丰收卡等形式,实行“额度一次核定,担保、抵押一次落实,贷款分次发放使用”真正做到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主动为青年创业者提供资金服务。

  1.农村创业要以人为本,因人而作。农业包容万象,从天上飞的,山上种的,地下跑的,地里埋的到处都有商机,总不能漫无目的地乱做事。因此衡量一下创业者自身是否适合种果,养猪,或种菜,选出创业者自身的强项,发挥自身优势,选好项目,先挖出第一桶金后再图扩大,这对白手起家者尤其重要。

  2.农村创业要因地制宜,因时而种。农业离不开天,离不开地,各地土壤不同,气候不同,作物也不同,甚至施肥打药都不同,在没有设施栽培的时候,因地制宜是不可忽视的,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发挥自身地理气候优势,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农业要搞的名堂还是很多的。

  3.农村创业要精打细算,合理布局。农业面广,商机多。投资农业需要考虑的问题还是很多的。首先投资成本要核算,如何创造综合效益,要考虑到如何套种、轮种、立体化、产业链化等,这些算好了,成本可能降低不少,效益自然出来了。

  4.农村创业要认识农业。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农业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简单是因为天天见,出门七件事,件件离不了农业,农民种起田来更是得心应手。难的是农业包容万象,知识包括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因此只能从拿首的入手,专一样而后谋发展,创效益。

  5.农村创业要出奇制胜。出奇制性对任何商战都是有用的。对农业来说,笔者认为出奇就是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观念、新点子等往往能让你先获商机,稳操胜券。对小规模投资农业,出奇往往能让你快速得到第一桶金,获得最重要的原始积累。

  6.农村创业要弄清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谁都不能忽视科技带来的生产力,毕竟,什么精准农业、信息农业、设施农业、无土栽培等等都离不开科技,可以说,没有科技就没有今天农业的欣欣向荣。掌握知识、科学种田,应该深入农业投资者的心中。

  7.农村创业要从小做大。投资农业要考虑天、考虑地、考虑市场等因素,稍有不慎可能前功尽弃,全军覆灭。风险不可谓不大,不能不考虑。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10年我国将有630万名大学生加入到就业大军的队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高校毕业生数量连年增加,“大学生就业难”和怎样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的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一项调查显示,大城市是大学生就业的首选,52.2%的人更愿意在大城市打拼,尤其是一线%的人愿意去“中小城市”,选择到农村地区就业的更是只有5.3%。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大学毕业生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仅有发达国家的八分之一。因此,大学生就业难,并不意味着我国大学生过剩,相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急需发展的广大农村更是求才若渴。然而,许多大学生找工作时一门心思盯着大城市、大单位,甚至数千人竞争一个岗位。为了实现大城市梦,许多人甚至不惜让青春虚掷在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的“蚁族”生涯中一事无成,而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虽急需人才却应者寥寥。

  在“就业难”的大背景下,有关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和创业的话题,已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近年来,国家对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在基层能得到多方面锻炼,积累实践经验,更有发展的潜力,对个人成长是极为有益的。也因此,随着就业观念的转变,当数不胜数的大学毕业生从全国各地涌向大城市,为了在大城市找到一份稳定且待遇优厚的工作而挤垮独木桥时,另一部分学生却主动放弃了大城市里的优越工作,“向农村进军”,到农村去开创自己的事业,投身于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他们整合农村生产要素,创办领办项目,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并获得了初步的成功。这些具有高等学历的新型农民,在给新农村建设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的同时,还成就了新时代大学生的创业理想。

  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国家,农民占国民人数的绝大多数,“三农”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过程的推进;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在广袤田野上兴起;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在激烈竞争中的越来越严峻,“到农村去”,既是时代的呼唤、农村的期盼,更是“天之骄子”们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然选择。

  曾经说过:“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著名社会活动家、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20多岁就在农村搞“乡村经济调查”,一深入就是许多年,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果按他殷实的家境,留在城里是大有条件的,可是,没有在农村的艰苦努力,就没有其以后的大作为。农村天地广阔,机会多多,小地方可以干成大事业。作为大学毕业生,不论从个人发展,还是从实现自我价值来看,农村都是最理想的人生战场,大学生在这里不仅能接触大到大城市所没有的真实的社会现实,得到更多的锻炼机会,获得更广阔的施展才华的天地。大学生应该把眼光放长远一点,从个人发展和国家需要的结合点出发,到基层找到既能充分发挥自己才干、挖掘自己潜力,又能为国家分忧、为人民尽力的位置。

  金融需求是由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人在既有约束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是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一种内生变量,并因此引导着金融的供给方式。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经济组织方式多样性,培植了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农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各种经济合作组织,他们的资金调剂融通构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需求者。在以“政府型的制度创新模式”为典型特征的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过程中(李树生,何广文2008),农村金融制度供给以满足政府的效用函数为目标,故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是政府在金融制度创新之中的首要任务。通过小额信贷等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之后,农户的资金需求基本得以满足。但是现有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韩俊,2007),其原因是这些成长性企业既不能通过小额信贷以满足资金缺口,也不像大型涉农企业那样有完整的财务报表,可以凭借财产抵押的方式缔结借贷合约。此外,农业生产的高风险、长周期、低收益等主要特点决定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脆弱性,影响了其贷款的可获得性。同时,对于成长性龙头企业而言,具有投入多、效益低等特点,使其在信贷机构中的内部评级系统中等级较低,达不到信贷机构的贷款要求。由此可见,农村中小企业(包括农业生产中的大户)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身份奇特,地位尴尬。

  但是,农村的中小企业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些企业中包括了那些具有增长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何促进这些成长性企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能否根本解决。与成熟的龙头企业相比,这些成长性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创新性。一些中小型农业企业之所以得以产生,或者是因为发现了新的市场,提供了一种新的产品;或者是获取了一种新的原料,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具有创新性的农业企业除了因为技术不成熟存在的风险之外,还存在市场风险、自然风险与财务风险,因此,处于成长阶段的农业企业几乎难以获得信贷资金。很显然,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这些企业融资难是一种制度短缺导致的融资障碍。(2)成长性。尽管创新性农业企业一般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但是,这类企业缺乏信用基础、没有多少担保能力,企业的这种状况增加了出资方的风险。此外,以信贷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难以与成长性企业缔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金融合约,从而使金融组织分享不到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3)信息不对称性。相对于农户以及成熟的龙头企业而言,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成长性龙头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以信贷组织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在与企业缔结合约时,一般比较注重事前的逆向选择,而难以防范事后的道德风险。(4)资产专用性。具有增长潜力的龙头企业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表现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企业家、科技人才、专用设备以及创新技术所带来的无形资产等方面,而资产专用性越强,则其私人信息越严重,对债权的保护也就越有限。

  由此可见,成长性龙头企业的特点与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兼容,这是农村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制度根源。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种新型经济组织所产生的金融需求,客观上要求新型的金融组织与之相适应。因此,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农村经济由分散的小农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经济演变过程中内生的金融现象,是在新的约束条件下资金剩余人与资金需求方缔结的新型合约。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成长性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一种新的金融合约安排,在“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上,各交易主体通过不断地讨价还价之后所达成的均衡解。从合约的内容来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用现代信托关系机制,通过发行基金券的方式集中投资分散的资金,并以股权形式直接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促进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从而给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刘艳妮等,2009)。从缔约过程来看,农业投资基金是市场发展过程中交易主体选择的结果。因此,研究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逻辑是合约缔结者之间的约束条件及其损益权衡。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缔约过程中的交易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基金发起人、政府与涉农企业,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居民、政府、有资金实力的公司、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产业基金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的投融资制度创新,是在农村经济结构演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金融合约。与传统的金融合约比较,不但与借贷合约不同,而且与证券投资基金也有巨大差异,它以大农业为投资对象,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吸引对现代农业感兴趣的投资者,将募集的资金交由专家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运作,以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其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产品,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合约。通过基金合约,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将投资者的资金汇集在一起,委托给精通农业、经济、金融的专家团队管理,通过基金管理团队的投资活动,促进了农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并因此提高了企业的价值。基金合约增值的关键是专家知识的回报,基金合约中投资者价值应该表现为扣除利息、风险溢价之后的剩余部分,在最终分配上,这部分剩余由管理团队与投资者共同分享,这是投资者高回报的价值来源。因此,农业产业基金的经济价值还表现为通过基金合约,将农业发展中最为稀缺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农业领域。

  第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具有增长潜力的未上市龙头企业,投资方式是股权投资。而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中一直缺乏股权合约,改革的思路一直是不断地调整与改变债权合约的缔约条件,这种金融创新固然提高了农村金融体系的效率,但是一直存在金融服务的盲区。例如,成熟的涉农企业有比较完善的财务制度,也有一定的可资抵押的资产,通过信贷合约可以弥补企业问题;而农户的主要通过小额信贷与民间借贷予以解决;但是,成长型的农业企业没有可资抵押的资产,信贷机构一般不予贷款,小额信贷又不能解决问题。因此,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填补了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中的服务空白,既是对原有金融制度的一种创新,也是对原有金融产品的一种创新。

  第三,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追求投资的高利益回报,而政府主导的农业产业基金以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为目标,只要求合理回报。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后,由基金管理团队以股权的方式将资金投入成长型企业,并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经营等企业活动,在企业成熟之后,再将股份逐步出让并退出企业。由此可见,基金合约是一个典型的捆绑合约,不但包括了资金借贷利率与风险溢价,而且包括了基金管理团队的知识回报。如果投资失败,意味着管理团队的决策失误,其知识价值为负数,因此,管理团队一定是高度专业化的知识组合。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基金合约,将农业发展中稀缺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农业中,促进了农业的专业化与现代化发展,实现了政府的产业政策目标,并纳入了其效用函数。因此,政府主导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并不以追求高额回报为目标。

  第四,与农村小额借贷不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规模一般比较大、期限较长。农业产业基金是一种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进入农业产业化企业或者大型项目建设中,且要参与企业的决策与管理,因此,必须拥有一定量的股权,从而导致其投资规模较大,而不是农村信贷那种普惠型的金融组织形式。此外,基金能够汇集大量社会资金,基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计算,基金在投资项目选择上,往往趋向于大型龙头企业,投入的资金量也较大,从而降低了基金的运行成本与管理风险。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规模化现象,是由其内在特点决定的,同时,这种规模化的股权投资还决定了其投资期限要长于一般的信用贷款。

  作为与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基金,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内生的一种金融合约,这种金融合约不但能够低成本地满足现代农业经济组织的资金需求,而且能够将农业经济发展中难以获得的人力资本通过这种合约配置到农业领域。农业产业基金管理团队不仅包括了金融专家,而且包括了农业经济学家、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专家等,而所有这些专用性人力资本,一般的农业企业均难以获取,对于农业企业而言,他们是一种稀缺性资源。通过这些专家的运作,成长性龙头企业经济活动融进到金融市场中,从而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层次。总之,农业产业基金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合约将产业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为农业企业投资、企业重组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充裕的资金。

  为了激励社会资本进入现代农业领域,近几年来,中央政府一直鼓励成立农业产业基金,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明确提出了“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任务。很显然,农业产业基金投资对象的取向体现了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意图。农业产业基金不仅可以政府在农业领域中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使部分农业投入资金逐步从银行贷款、行政拨款转变为直接融资;而且它还能够取得财政拨款所达不到的效果,即通过投资合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将以股权所有者的身份派遣专家参与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将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入引入市场机制、引导并保证社会资金用于效率最高的龙头企业的发展之上(熊志刚,2009)。在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展农业产业基金具有以下意义:

  第一,有利于推进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一直制约着农村经济结构的演变。在以信贷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中,由于规模普遍较小,没有完整的财务制度导致其信用度不高,抵押担保的财产少,加之信贷机构近几年放贷谨慎,农业企业一般很难从信贷机构获得贷款。而在利用证券市场方面,无论是债权市场还是股票市场,农业企业均难以进入。农业产业基金的规则简单,门槛较低,通过基金合约能够动员境内外民间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从而缓解了农业发展中的局面。此外,作为股权投资合约,农业产业基金将资金与农业企业稀缺的人力资本同时配置到企业,从而有利于农业企业的现代化发展。

  第二,有利于激励农业企业家成长,促进农业经济结构演变。一直以来,农业产业结构难以调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的企业家行为的金融抑制严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金融不但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Levine,1992),而且是企业家赖以在经济体系中内生的重要前提,没有低成本运行的金融体系,具有企业家素质的农民就难以通过经济活动为自己的企业家能力定价,也就难以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因为农村产业结构是农民企业家选择的结果(刘祚祥,2008)。农业产业基金以股权合约的方式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领域,为农民的企业家行为提供了金融支持,降低了农民的企业家行为的交易费用,构建了农业产业结构演变的微观基础。

  第三,有利于促进农业成长性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其市场化进程。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成长性龙头企业,一般是农民通过资源整合之后产生的,在资源整合与资源配置中,带有浓厚的经验主义以及家族管理色彩,使之缺乏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合约意识,管理落后、观念陈旧。在引入产业基金之后,由于基金与农业企业缔结的是股权合约,从而导致了农业企业产权多元化,不但缓解了成长性农业企业的资金不足的局面,而且,基金管理公司将参与公司决策,并委派专家作为股东代表参与企业的内部治理,由此形成的专业化管理及较强的产权约束机制将大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第四,有利于汇集社会闲散资金,发挥农业产业发展的规模优势。分散的兼业化经营是中国农户经济组织的典型方式,其难以内生出分工与专业化生产的关键是农民的企业家行为受资本稀缺的约束。农业产业基金通过基金合约与股权投资合约,降低了农户分工与专业化选择的交易成本:一方面,农户以持股或购买证券的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基金,获得定期收益;另一方面,除日常的农业生产之外,分散经营的农户通过流通和服务多种形式的合作进行加工、销售,从事专业化的经济活动并直接分享增值的利益。

  [1]李树生,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创新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3]刘艳妮,张航,满烨嵩.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我国涉农金融体系的新鲜血液[J].银行家,2009(6):78-81

  [4]熊志刚.农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构想[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9(5):14-19

  [5]刘祚祥,王海燕,周丽.农户的融资需求、约束条件与农村金融发展[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14-119

  随着健康消费的日益盛行,人们对于绿色的肉食尤为重视,特别是以草食为主的牲畜肉食比较受我国沿海、港澳地区的欢迎,农村发展绿色型经济养殖比较看好,如沧山黑山羊养殖就是一个比较好的养殖项目,生长周期短、抗病力强,其肉质细嫩、膻味低,而且肉质营养价值较高,目前市场供应紧缺。根据农村的养殖环境,荒山、田地等资源丰富的优势,可以利用起来进行养殖。

  城市在发展,农村同样日新月异,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日益更新,农村道路建设、房屋建设等都离不开汽车的运输,而且日常生活也离不开运输,如家用日常货物的运输、婚丧之事的运输等等。在农区购置一辆中小货卡来开展业务是很有市场的。

  以前在农村养鱼较为普遍,当地市场销路也很好,但目前由于农田的开发、房屋建设用地的开发,农区的养鱼资源是越来越少,就此现象可以通过农村的地势环境如山地土坑、荒废的旱田等进行开发鱼塘,开发的鱼塘可以发放给当地农户来养鱼。收取鱼塘租用金的同时也可以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如鱼饲料、牧草、养鱼药品等等,当发展成形后可以作配套的产业开发,如休闲农庄(钓鱼休闲、住宿、餐饮),旅游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被冠以了一个极富中国本土色彩的名称――“农民工”。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农民工作为中国廉价劳动力的代表,为中国经济的腾飞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微薄的收入和低下的社会地位又使农民工成为数量庞大的社会,成为社会贫富分化中贫困的一极。可以说,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所作出的巨大付出。

  农民进城,有利有弊,弊大于利。农民进城在一定时期内满足了城市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需要,部分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农民工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在客观上使中国的城市人口增加,促进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但是从长远来看,主要靠农民进城这种方式来消化吸收农村劳动力,是行不通的。农民进城,只是缓解农村劳动力过剩的一种权宜之计,有作用,但作用有限。首先,农民工涌入城市,使现有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的人口数量激增,使城市原本就薄弱的基础设施更加不堪重负,增加了城市住房、交通、医疗卫生牛宝体育、教育等方面的压力。对于城市来说,中国的这种以城市吸收农村过剩人口的城市化方式是不健康的,城市的发展是畸形的。同时,中国长期以来的二元社会体制又使农民工在城市得不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面临严酷的人文生存环境。其次,大量精壮劳力离开土地,在田间耕作的仅剩老弱妇孺,使以农为本的中国失去了农业发展的生力军,农业发展前景堪忧。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农民工普遍收入较低,因而也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农村现代化建设就更无从谈起。最后,农民进城带来了农民工子女教育和老人养老等诸多社会问题。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缺乏应有的人伦关爱,无法享受人间亲情,这都不利于社会和谐,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经过艰辛的努力,有部分农民工经过打工积累了技术、经验和社会资本,回到了家乡去创业。这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民工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结果,反映出农民工群体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的历史趋势。据有关权威部门的调查和统计,目前,全国大约有1.3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截至2007年底,全国大约有近500万农民工利用在外地学到的管理和技术、积累的经验和资金,回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创办工商企业。据有关部门测算,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总数约占全国乡镇企业总数的20%,占全部外出打工农民总数的3%~4%[1]。这些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将作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引导力量。

  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我们到底应该持什么态度,是支持,是反对,还是不闻不问,顺其自然,这取决于我们对于农村发展道路的认识。只有对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有一个清楚明确的分析判断,才能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持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因此,研究农民工返乡创业问题,应该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农村的发展道路到底应该怎样走。

  目前,农村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城乡二元体制(结构)。这种体制人为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使农村的发展大大落后于城市,由此也成为农民工进城的原因之一,并且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产生很大的影响。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的产生源于计划经济时代。改革开放以前,国家用计划经济的手段,依靠行政力量造就了一个城乡二元体制(结构)。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我们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革,但是并没有彻底改变农民―农村―农业这样的结构模式。一方面,工业的过度扩张,导致了非农产业在大量抽取农业、农村资源的同时,排斥大量劳动力进入,造成农民占有的资源和财富的数量下降;另一方面,受结构转换的影响,财富过度向城市集中,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这种结果强化了对农民的歧视,强化了农民的弱势地位。

  因此,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消除二元结构,缩小工农差别,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大家的共识。问题在于,在实现上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上,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需要我们加以理清。

  毫无疑问,实现上述目标的最终结果,就是要在农村实现现代化。实现农村现代化,一定是立足于农村,建设农村,发展农村;而不是维持、萎缩甚至放弃农村,涌入城市,掠取农村资源,以农村的相对更加卑微为代价来换取城市的畸形繁荣。这首先需要我们在思想上端正认识态度。其一便是彻底消除对农村的歧视。要相信农村,相信农民有能力把农村的建设搞好。要充分认识到,农村的落后固然有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落后的自身原因,更是由于多年的不断强化的城乡二元体制掠取了大量的农村资源而使然。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工农剪刀差使农村为共和国的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数以千亿计的财富,使中国由最初的一穷二白变为现在的门类齐全、技术先进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农村为城市、农业为工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我们现在还有什么理由来歧视农村的落后,来怀疑农民的能力呢?其二,我们要树立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思想。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中国已经积累了相当数量的社会财富,已经有能力回报农村,已经到了该农村发展的时候了。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实现工农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中国整体意义上的现代化。其三,我们应尽力保持农村资源在农村的相对稳定性,这是建设农村的根本。我们要通过各种措施确保工农剪刀差不再扩大并逐渐缩小,确保逐渐停止对农村资源的掠取。现在有一种倾向,农村的“好男儿应志在四方”。社会舆论也鼓励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有些地方甚至采取措施鼓励农民工进城。本来劳动力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资源,不论其如何流动,只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就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片面地、过度地鼓励农民工进城,甚至以此作为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问题的唯一的或主要的手段,就是问题了。可以说,一味地鼓励农民工进城,客观上造成了城市对于农村劳动力的廉价掠夺,使农村失去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这绝非可取之策。

  解决三农问题,在农村建设现代化,从根本上应立足于农村,依靠农村自身的力量。返乡农民工由于经过打工积累了技术、经验和社会资本,所以在农村就成为相对强势的力量,也就有能力作为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领头羊,引领广大农民走向现代化道路。农民工返乡创业所从事的项目,除了一部分是农业项目外,大部分已经延伸到工业、服务业等产业,这就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前提和基础,为农村实现工业化、城市化,从而最终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可能。

  首先是创业项目的界定。这主要是指农业是否应列入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项目范畴。有人认为,农业是农民工的本业,不存在创业的问题,其实不然。中国的农业还很落后,需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这些都需要农民工以创业的形式来加以开拓发展。例如,农民工通过资本或技术的投入,发展特色农业,发展精耕细作农业,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机械化农业,建立农村生产合作组织,这都应该属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范畴。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方式,这才应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

  其次是政府的扶持和投入问题。近年来,政府对于农村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是,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存在着实现途径上的模糊认识,这些扶持政策和投入的资金就显得缺乏目的性。加之农村点多面大,政府有限的支持就成为杯水车薪。因而从实际结果来看,政府的扶持效果并非尽如人意。今后,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扶持对象。对于农民工来说,返乡创业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面临着许多具体的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和帮助。因此,在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问题上,政府应有所作为。

  最后是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宣传引导问题。当前,无论是国家的宣传口径还是社会舆论,都主张农民应当进城务工。经过以上分析,应该认识到,这种宣传过于片面。我们不仅要鼓励农民进城,更要鼓励农民返乡创业,鼓励农民在家乡的土地上大有作为。这样就能极大地增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信心,增强社会舆论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支持力度,使农民工返乡创业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这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农村自身建设,都是大有裨益的。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农村迈向现代化的星星之火。如果能够引起重视,多加研究,细心呵护,就能使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最终实现农村现代化。

  [1] 李含琳. 中国西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状和对策[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6):3-6.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积极应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新形势,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在产业上、建在协会上、建在致富或服务项目上,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推动农村优势产业不断做大做强,真正达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全区力争在2年内使产业型村党组织达到100%。

  (一)产业型党支部的设置。村党组织设置形式为党总支的,改变按自然屯划分党组织的模式,依托专业协会和生产基地把从事相同产业的农民党员集中起来,建立产业型党支部,对村优势产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指导,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外出务工党员较多的村党总支,可以单独建立外出党员党支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可以建立驻外党支部。

  (二)专业党小组的设置。村党组织设置形式为党支部的,根据村优势产业和党员特长等情况,对党员进行分类管理,成立市场营销(党员经纪人)、技术辅导、生产管理、信息咨询等类型的专业党小组。

  (三)产业型党支部(专业党小组)党员的编组。产业型党支部(专业党小组)党员编组坚持组织安排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村党组织在掌握村情和党员特长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党员意愿进行调整,统一将党员编到各产业型党支部或专业党小组之中,并将编组情况报乡镇党委备案。

  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示范作用发挥好、能够帮带群众致富作为主要标准,采取在经济能人中选人、在乡土人才中选人、在协会负责人中选人等方式,合理选配村党总支下设的产业型党支部书记、村党支部下设的专业党小组长,使党员的“双带”作用在产业发展中得到充分发挥。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有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推进产业特色村建设。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选任村党总支下设的产业型党支部书记和村党支部下设的专业党小组长,要严格履行相关选任程序。

  根据区域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科学界定产业型村党组织的基本职能。各产业型村党组织既要明确村党组织的共性职责,又要根据自身特点,围绕经济发展和优势产业壮大,制定个性工作职责。

  2、发展壮大经纪人队伍,向有关农户及时提供市场需求信息、价格行情、客户资料;

  4、培植种植、养殖大户,帮助具有较强实力的农户创办加工型企业,延伸产业链;

  5、加强党员群众新型实用致富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双带”能力,每年建设1—2个党员“双带”示范基地。

  为确保产业型村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各乡镇党委要以加强产业型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为核心,将产业型村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三级联创”考核体系,积极开展“五个好”村党组织创建和党员先优评选活动,真正把产业型村党组织建成群众“致富共同体”。

  (一)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为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保证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村党组织要指导产业型党支部(专业党小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户和“党员活动日”等各项党建工作制度。

  (二)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要改善党员教育内容,由过去同一化教育转变为普遍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村党组织在抓好党员普遍教育的同时,各类产业型党支部(专业党小组)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通过学习讨论、电化教育、参观考察、现场交流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学习,增强党员教育活动的吸引力,保证党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党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产业型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产业型村党组织要把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开展“双向培养”工作,重点做好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6月11日-6月19日)。主要任务是对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状况和经济能人、乡土人才、种养殖大户进行调查摸底,对拟设立产业型村党组织的可行性进行充分地调研论证,拿出组建方案。

  第二阶段为正式组建阶段(6月20日-7月20日)。主要任务是对组建的产业型党支部(专业党小组)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班子配备、机制运行等工作进行具体定位,并按照实施方案抓好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为初步运行阶段(7月20日-9月20日)。主要任务是对产业型村党组织进行引导、规范,培训产业型党支部(专业党小组)负责人,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规范化管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做好产业型村党组织创建工作,对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宣传创建产业型村党组织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宣传产业型村党组织在促进农业产业化、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助推作用,总结农村经济能人党员在产业型村党组织发挥“双带”作用的典型做法,为全区农村创建产业型村党组织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创建产业型村党组织的良好氛围。

  农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2.3%,增幅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2.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仍将保持较快增速。

  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良好,既得益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更得益于中央不断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理顺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仍将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

  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以来,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乡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结构深刻调整,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要求我们必须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体制机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创新体制机制能够有效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目前我国耕地、水、劳动力等农业必需的生产要素逐渐减少,而农产品需求却呈刚性增长态势。因此必须提高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高效利用耕地、水、劳动力等传统要素;另一方面引入资金、管理、技术等先进要素,利用有限的资源扩大农产品供给。为此必须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通过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革新农业经营管理理念;通过改革农村金融保险制度,拓宽资金输入农业农村的渠道,提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水平。

  创新体制机制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创新体制机制能够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拓宽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来源。体制机制创新能够改变农业发展方式牛宝体育,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功能范围,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体制机制创新能够将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为其到城市从事生产效率更高的职业解除后顾之忧,同时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也创造了很多农村二三产业就业机会,能够有力推动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体制机制创新还能激活农村房屋、土地等资源要素的内在价值,利用市场化、资本化途径使其产生财产收益,提高农民租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

  创新体制机制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系和促进城镇优质资源向农村流动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必须通过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制度等农村体制机制创新,改变城乡资源要素交换方式,使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资源要素以合理价格进入市场,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利益。

  促进城镇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必须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统筹规划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壮大农村产业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公共资源的倾斜带动社会资源的流动,更好地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创新体制机制是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需要。目前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相对超前,而农业现代化相对滞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最大表现。

  因此必须加快农业发展速度,使农业现代化水平尽快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和发展平台。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既可以强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对农业的反哺带动作用,利用工业实力、城镇繁荣和信息畅通带动农业农村快速发展,也可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农业现代化对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支撑更为坚实。

  我国区域之间资源禀赋、发展水平不同,现代农业发展呈现多元化模式,因此,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在不同区域有不同的需求和侧重点。从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素来看,创新体制机制要重点关注土地、组织化、社会化服务、金融保险等四个方面。

  土地制度安排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效率,关系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关系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高土地产出效率。下一步农地制度创新的目标应该是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充分释放土地制度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方面的巨大潜力。

  1.建立“两权分离”的农地制度。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地资源配置状况和农业外部条件深刻变化,细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必要性日益凸显。承包经营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等多重权利,各项权利既可由同一主体承担,也可分由不同主体承担。实践中,农户流转土地时转移的大多是经营权,承包权并未发生转移,两种权利是分离的。有些地方还通过发放权证的方式予以明确,比如山东枣庄对参加试点土地合作社的农民,不仅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农民持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依法使用、经营、流转土地,也可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抵押担保等。土地使用产权证实际上代表了土地经营权,单独颁证方便了经营权流转。实行两权分离,既有利于稳定承包权,使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资本收益,也有利于流转经营权,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从未来发展看,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要在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明确将承包经营权界定为独立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经营权“两权分离”,探索并凸显承包权和经营权新的功能,确保农民拥有完整的土地权利。

  具体地说,承包权实行长久不变,农户从事非农产业可以转出经营权,并获得由承包权带来的收益;经营权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要强化承包权的物权功能,使农户在土地流转和征收(用)时能获得更多的资本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

  2.鼓励农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农地经营权流转,能应对务农劳动力不足、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的问题,也能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农民劳动生产率。

  因此,流转土地经营权是“两权分离”农地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目前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包括土地权属不清,土地权证发放不到位,或者经常调整承包地,导致农民对土地缺乏稳定预期,心存疑虑不愿流转;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土地流转“非粮化”现象,而且越是发达地区越为突出,一些地方还出现土地流转“非农化”;转出土地的农户对流转价格普遍存在上升预期,造成土地流转短期化,影响了土地经营者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解决这些问题,要在坚持农地农用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通过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流转中介服务、强化流转合同法律保护等措施,稳定土地经营主体预期。

  一是明晰农民土地权益。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稳定农民对承包权的预期,为承包土地维权和流转奠定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明确土地流转政策边界,加强项目监管和土地用途管制,遏制耕地流转“非农化”倾向。

  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在土地流转时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减少行政干预。鼓励规模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办法,稳定土地流转关系,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3.扶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土地流转日趋活跃,近年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土地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据农业部统计,目前全国经营面积达30亩以上的种植业大户已达887.4万户。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推广先进科技,降低生产成本,抵御市场风险,提高生产效益,确保粮食安全,符合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但考虑到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必须适度,以种粮为例,北方一个家庭经营100亩、南方一个家庭经营50亩,比较符合规模经济,也能够适应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需要。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育仍然不足,各地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途径缺乏统一认识,采取的政策措施有明显差异。有的地方担心引起土地流转纠纷,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的意愿不强;有的地方则将规模经营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盲目扩大经营规模,甚至强行推动农民流转土地。这些措施都不利于规模经营主体的长期稳定发展。

  此外,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不足也对规模经营主体发展造成障碍。一些平原地区几乎都是基本农田,规模经营主体在建设生产性设施如粮仓、晾晒场、烘干机房时,缺少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指标。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农地使用制度的研究,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长期趋势进行改革和调整。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有效促进了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显著提高了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产出效率和规模收益,深刻体现了“两次飞跃”的改革内涵。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

  1.将新增农业补贴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兼业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规模经营主体必将成为未来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在很多地方,规模经营主体既难以像普通农户那样享受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补贴,也难以像龙头企业那样享受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

  为支持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特别是鼓励其从事粮食生产,不少地方都在探索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如苏州2008年开始实施水稻价外补贴政策,补贴标准逐步提高,目前对售粮5000斤以上的农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收购时每斤补贴0.1元。财政对基本农田每亩每年补贴400元,对以村为单位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的,每亩再补200元,以镇为单位连片种植1万亩以上的,每亩再补400元。这些政策对稳定当地粮食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此为鉴,今后新增农业补贴应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集中利用财政资金,避免“撒胡椒面”。一是种粮直补增量用于种粮大户专项补贴,对种粮大户按经营耕地规模给予直接补贴;二是对新型经营主体购置农业机械,鼓励地方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三是提高财政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四是农作物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项目,优先安排新型经营主体实施。

  2.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虽然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很快,但整体实力依然不强。原因在于经营上的联合虽然可以改善组织机制,却不会天然地吸引集聚外部生产要素,合作社必须依靠自身积累缓慢发展。因此要加快合作社发展速度,必须建立引导生产要素向合作社流动的机制,关键是加大资金支持,利用资金集聚带动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目前,合作社在获取资金支持上还面临不少困难:贷款方面,不少银行不认可合作社的贷款主体地位,即使认可,合作社也往往缺少有效抵押物。税收方面,目前国家规定合作社内部交易免税,这实际上并未给予合作社特殊优惠。一些地方税务部门未将合作社作为纳税主体类型,合作社必须按企业法人进行税务登记,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有一些地方对合作社实行据实征税,而农民无法提供发票和生产成本收益明细。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入推进金融和税收制度改革。一是探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由财政出资设立农业担保公司,为各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供贷款担保。对合作社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对于合作社用盈余购置的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以及合作社的农业在产品,支持用于抵押。二是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制定针对合作社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尽快把合作社作为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系统,制定适合合作社的会计制度。对合作社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印制合作社专用税务发票,使购买合作社产品的市场主体能够享受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

  3.合理引导工商资本经营农业。近几年不少工商企业到农村租地,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应辩证看待。一方面,工商资本可为改造传统农业注入资本要素,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证农产品质量;另一方面,若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农民可能沦为农业雇佣工人,不能合理分享土地经营收益;还有一些工商企业低价长期租赁土地后搞土地“非农化”,甚至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损害了农民土地权益。

  从国外看,随着务农劳动力日益减少,允许工商资本到农村租种土地,减少土地撂荒、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是东亚国家普遍发展规律。日本最初限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实行“农地农用农民用”,但后来允许工商资本经营农业,实行“农地农用全民用”。目前我国务农劳动力平均年龄超过50岁,有必要向农业内部引入多种经营主体,保持农业发展内在活力。对于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带来的弊病,可以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加以解决。

  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关键在于坚持几个原则:坚持家庭承包制,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土地流转自愿原则,不允许任何组织强行流转;坚持建立健全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将土地经营收益合理返还给农民;坚持依法依规经营,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避免“非农化”和“非粮化”。坚持这四条原则,因势利导,就能充分发挥工商资本的优势,减少和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解决老人农业、谁来种地问题。现阶段,务农劳动力短缺、规模经营比重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1.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千家万户的农户都必须完成从种到收全过程。实际上大量的生产流通环节完全可以采取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来完成。从世界农业发展规律看,社会化服务是解决务农劳动力老龄化的根本手段,也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重要途径。目前老年农民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而且劳动能力正在逐渐下降,新生代农民工又普遍不会务农、不愿务农,因此通过社会化服务来完成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家庭经营+社会化服务”将成为未来农业生产的重要形式。

  一是完善公益机构管理体制。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乡镇农技推广、疫病防控、质量监管等公益机构的投入力度,使其条件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但依然面临机制不活、人员老化、能力欠缺等问题。下一步需要真正做到公益性机构全覆盖、有保障,细化职能,落实责任,同时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关键是使农民的意见充分体现在考评结果中。此外,要重视农业科研院校的作用,完善职务评聘、工作考核等激励机制,建立推广型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科研教学人员向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培育壮大经营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专业服务公司等构成了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体,这些机构目前数量较少、覆盖面小、服务能力不强、服务领域较窄、服务行为不规范。对此要分类引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协会,关键是加大扶持力度,不仅包括项目、资金、信贷上的支持,还要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向其提供技术指导。

  对于农村经纪人、专业服务公司,关键是要规范其服务行为,取得农民的认可。对龙头企业,关键是引导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能够分享经营收益。

  2.突出社会化服务重点领域。农业社会化服务涉及的领域很多,包括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动物疫病防控、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村沼气管护、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生产、农业信息、农资供应、农民教育培训等。但考虑到目前公益性和经营组织的能力仍然不强,而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又十分强烈,因此发展社会化服务不能面面俱到、平均用力,必须突出当前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关键领域,集中有限资源重点加以支持。

  二是动物疫病防控,在开展好公益基础上,引导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向农户提供疫病防控服务;

  三是病虫害统防统治,完善行业准入制度和作业标准,并对统防统治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四是农机作业,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规范农机服务市场秩序,完善农机服务信息网络;

  五是农产品市场流通,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培育流通主体,完善信息服务,加强产销衔接;

  六是农村信息服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信息服务,完善农业信息体系基础设施。要充分发挥公益性和经营性组织的互补作用,公益性组织重点解决基础性、普惠,经营性组织重点解决针对性、多样性、特色。

  当前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越高,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制约就越强。必须从基础制度上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改革,强化金融机构支农责任,创新农村产权抵押方式,开发农村金融产品。

  1.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考核力度。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高低,决定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水平和质量。一般地,小微型金融机构业务以本地小微型项目为主,支农意愿强于大中型金融机构。不过,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公司等都属于商业性金融,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驱使下,对工业和城镇贷款的偏好要高于对农业贷款的偏好,对大中型龙头企业贷款的偏好要高于对普通农户贷款的偏好。

  可从两方面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发展合作金融,培育具有内在支农动力的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是农民自己的金融机构,目前真正符合合作金融内涵的只有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应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关键是控制好风险。要明确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运行原则,以此约束和规范资金互助行为,促使其健康运行。包括社员民主管理,一人一票;不吸收公众存款,只吸收成员股金;不对外放贷,只为社员服务;对社员不支付固定回报,盈利主要用于积累;不跨镇经营,限制社员人数;只支持农业生产贷款,不支持消费贷款。

  二是以硬性约束为主、政策扶持为辅,强化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倾向。商业金融机构盈利规模庞大,依靠财政补贴来弥补其支农机会成本,难度很大。应以硬性约束为主,对定位于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明确提出支农指标,作为监管考核的重要内容。

  比如,要求农林牧渔业贷款也实现“两个不低于”,明确规定农信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林牧渔业贷款占贷款余额的比例,新设新型金融机构必须在乡镇等。同时,加大对农林牧渔业贷款的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力度,对种养大户和专业合作社贷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开发这些领域的贷款产品。

  2.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新型经营主体资金需求量大,通过或联保贷款往往难以解决问题,需要依靠抵押贷款。目前,不少地方已开始尝试放宽抵押担保范围。如山东省枣庄市探索开展农村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效果良好。其主要做法是发权证、建中介、控风险。

  发权证,即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县政府除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还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书(又称“小证”)。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经营、流转、入股、抵押土地。县政府鼓励以土地合作社为主体申请贷款,合作社将入社农民的土地使用产权证集中后,可向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服务所申办合作社土地使用产权证(又称“大证”),凭大证向金融部门申请抵押贷款。

  建中介,即由县政府出资成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服务所和农村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产权交易服务所的职能主要是公布流转信息,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对土地使用产权和各类农村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为银行确定贷款额度提供依据。控风险,即严格执行“1/3”和“三年”的抵押限制。“1/3”是指用于抵押的土地最多不能超过土地合作社经营土地面积的1/3,“三年”是指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产权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消除了农民长期失地的风险。2009年以来,枣庄市农信社累计为土地合作社提供2.66亿元土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

  借鉴枣庄经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要做好四个环节:一是明晰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等都要在确权颁证、明晰产权归属后才能用于抵押。二是评估价值。由银行、农户都认可的权威机构评估产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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